“兵马未动,粮草先行。”在公安工作中,采购管理发挥着重要的支撑作用,为实现采购工作的高质量发展,提升公安工作效能,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警务保障部始终坚持“稳”字当头、“放”字引领、“服”字下功,推动采购管理与服务协同并进,为推动宁夏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。
“稳”字当头,提高采购项目质量
“申报的项目必须经过公安厅装备和基建项目办公室、信息化项目委员会审定才能纳入重点项目库,经厅党委集体研究执行。”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装备和基建项目办公室相关人员介绍。
为确保重点项目的高质量推进,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警务保障部成立了项目评审委员会,对重点项目进行立项评审,精心打造高质量项目库。同时,严格执行“三重一大”事项厅长办公会、党委会集体研究决策机制。
为严格按照《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》开展相关工作,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成立了由审计、财务、资产、采购、法制、技术等相关部门组成的政府采购需求审查小组。在采购活动开始前,集中对采购需求进行一般性审查和重点审查,着重开展非歧视性、竞争性、政府采购政策及履约风险等事项审查。对于项目库项目,需先经审计部门预算审计,再实施采购,待采购结果形成后,由采购管理部门完成中标(成交)信息网上公示,并定期通报采购进度,实行全过程留痕清单式审查。
“放”字引领,优化采购管理模式
为加强自行采购项目规范管理、提高采购效率,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警务保障部制定了《宁夏公安厅机关自行采购管理实施细则》(以下简称细则),从多个方面对采购活动进行细化和优化。
“细则在进一步压实采购主体责任的同时,推动采购监管部门加快管理及监督方式的转变,有效缩减环节性成本,激发采购主体参与采购程序的积极性。”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警务保障部采购科民警李婷婷介绍,细则以项目金额、采购需求为导向,设置了坚持以采购部门为主、多部门参与监督的简易程序,鼓励各部门积极参与采购程序,促进相关工作高效开展。同时在一般程序中,保留传统的竞争性谈判、询价、单一来源等组织方式,细化了组织实施流程,在保证重点环节受控的前提下更加便于操作。
“自从单位自行采购制度出台后,我们部门委托第三方开展的小金额支出有规可循,流程既简洁又清晰,项目办结时间较以前缩短近半个月,工作效率大幅提升。”宁夏回族自治区治安管理总队相关人员表示。
“服”字下功,推动采购质效提升
为提升服务水平,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警务保障部门立足实际,筹建了公安厅评审服务大厅。“公安厅评审服务大厅专门用于厅机关开展自行采购活动,破解采购过程无法留痕、现场采购程序不规范等风险隐患,推动公安厅采购工作向专业化、标准化方向发展。”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警务保障部主任陈奇峰介绍。
同时,为进一步提升基层公安机关采购管理工作水平,有针对性地破解采购领域突出问题,结合基层公安机关业务特点,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警务保障部组织编制了《基层公安机关采购管理内控工作指引》及配套的视频讲解微课程并开展实训活动。实训采用模拟实操、理论测试、现场授课、案例分析、互动答疑、违规案例情景剧播放等多种形式,从政策法规应用、采购文件编制要点、采购实施风险防控、内控制度执行等方面强化实训效果。
“这次实训把抽象的法规政策具体化,让人更易理解接受,特别是视频中关于违规案例的情景剧,还原了违规过程,令人印象深刻,起到了警示作用。”吴忠市公安局参训人员说。